俞大維先生為台灣第一位文人部長,在八二三砲戰時親上火線換得台灣爾後安定,藝文界超過百人(包含7位國家藝文獎得主)皆呼籲要將「溫州街22巷4號」俞大維故居保存下來。
今本人於教育部門質詢時,就教文化局鍾永豐局長,提報人係針對民國105年7月底文資法修訂後提報「紀念建築」,為何文化局一直要拿95年的舊調查來否決106年的新提案?!又何苦一直強調”賠償”建商10億。
李建昌要求鍾永豐局長具體承諾 
1. 針對105年7月修訂文資法後,台北市文化局應認真執行全市都更案,重啟討論文化資產的通盤檢討。
2. 順應105年7月修訂文資法後,新一任(107年3月後)文資委員應分門別類,除新增「紀念建築」類委員外,建議要有個別化(如國防、軍事、民俗…等)之專業審議小組。
3. 加速制定「歷史名人紀念作業要點」。
4. 針對「俞大維故居」因其貢獻及重要性不可輕忽,建議召開公聽會邀集更多人士共同討論,勿僅在10/18文資審查大會上在半小時內閉門會議。
5. 都更實施者若有心,可請建築師重新保留基地內的歷建(例:文萌樓),達到三贏局面。